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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关于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主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已于7月1日上调0.16元/立方米,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区等已于8月1日起同等幅度上调。

根据《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于11月1日0时起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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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气价联动调整政策解读

一、问:此次调整居民气价的原因?

答:根据当前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居民气价由燃气经营企业购气价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配气价格构成,其中配气价格相对恒定,燃气企业购气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由上游气源单位与燃气企业以基准门站价格(四川为1.53/立方米)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若购气价格发生变化,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居民气价同向调整。202141日起,上游气源单位首次对燃气企业购气价格进行上浮,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确定了本次居民气价联动调整方案。

二、问:当前气价产生波动的原因?

答:尽管全省天然气产量领跑全国,但国内天然气供应按照“全国一盘棋”统一调配,加之我国45%左右的天然气消费量还需进口,国际气价变化也会对国内天然气使用成本产生影响,因此气价也会产生波动。

三、问:此次价格调整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没有再次召开听证会,有依据吗?

答: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经听证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我市建立了《简阳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明确办法内容经听证会认同,以后同类事项不再重复举行价格听证会,其余程序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规定履行。

四、问:本次调价文件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市、县分级管理,本次调价文件实施范围为我市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五、问:对困难群体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吗?

答:此次居民气价调整后,对市内使用天然气作生活燃料的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延续之前的补贴方式,补贴标准为:每月气量20立方米,补贴金额从0.52元/立方米调整到0.68元/立方米,调价后每月补贴金额13.60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六、问:此次除顺调价格外,还有其他调整吗?

答:有,一是将“天然气采暖居民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共增加第二阶梯用气量1200立方米”纳入文件,以后不再单独发文。二是考虑了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同步成都市其他区市县,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气量由“420立方米/年·户及以下调整为“500立方米/年·户及以下”,增加了一阶梯用气量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