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5
尊敬的天然气总表用户:
根据简府发【2016】58号文件“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要求,总表用户(即民用生活用气合表用户)用气价格自2016年7月1日起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比价1:1.1执行,即销售价格为2.16元/m3(普通居民第一档用气价格为1.96元/m3)。
为彻底解决总表用户长期以来因供气设施管理维护难、总气表与分户气表数值不符、公摊气费过高以及气价上调等问题,我司经研究决定:
1、对居民总表用户进行一户一表整改,整改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整改期间总表用户即居民生活用气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仍然按照民用气价格1.96元/立方米执行;
3、我司对此次整改实行大幅度的优惠政策,仅收取改造工时和材料费;
4、公司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整改的总表用户按文件规定执行阶梯气价(2.16元/m3)。
咨询电话:27224688
特此通知!
简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简府发【2016】58号文“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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